关于进行2010/2011学年实习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
10-
22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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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了督促和了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情况,按计划如期进行实习期中考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2010年l0月30日(周六)下午1:30——3:30分(共2个小时)
2. 考试形式:考试为闭卷形式。
3. 考试组织:实习生考试由学校以地区(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金华、丽水、衢州、温州、上海共11个考点)为单位集中组织、安排。各系部抽调监考教师,教务处统一安排到各考点对实习生进行考试。
4. 改卷登分:考试结束监考老师将试卷带回学校,按专业组织阅卷改卷,按班级登分,实习结束后将成绩登记在学生的实习手册上。对无故缺席的考生成绩按零分处理,待实习结束返校后,统一补考。
5. 试卷要求:综合卷,题量二小时,由选择题(35分)、填空题(15分)、是非题(10分)、简答题(40分)四部分组成,各系按本专业特点自行命题组卷,按毕业生人数印好后,除杭州地区实习生人数外,其余在10月20日交教务处后统一按考场封卷。再由监考老师带到各考点。
6. 杭州校内考点各系自行安排,并将考点和监考老师名单报教务处 。
7. 外地各考点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系按通知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请监考老师提前与联系人联系落实,若有困难请向教务处说明。
为了督促和了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情况,按计划如期进行实习期中考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2010年l0月30日(周六)下午1:30——3:30分(共2个小时)
2. 考试形式:考试为闭卷形式。
3. 考试组织:实习生考试由学校以地区(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金华、丽水、衢州、温州、上海共11个考点)为单位集中组织、安排。各系部抽调监考教师,教务处统一安排到各考点对实习生进行考试。
4. 改卷登分:考试结束监考老师将试卷带回学校,按专业组织阅卷改卷,按班级登分,实习结束后将成绩登记在学生的实习手册上。对无故缺席的考生成绩按零分处理,待实习结束返校后,统一补考。
5. 试卷要求:综合卷,题量二小时,由选择题(35分)、填空题(15分)、是非题(10分)、简答题(40分)四部分组成,各系按本专业特点自行命题组卷,按毕业生人数印好后,除杭州地区实习生人数外,其余在10月20日交教务处后统一按考场封卷。再由监考老师带到各考点。
6. 杭州校内考点各系自行安排,并将考点和监考老师名单报教务处 。
7. 外地各考点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系按通知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请监考老师提前与联系人联系落实,若有困难请向教务处说明。
8. 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开考,严格考场纪律,不得提前和推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考前向所在系办理请假手续。在实习结束后,由各系组织统一补考。
9. 请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通知工作。
教务处 2010-10-20
9. 请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通知工作。
教务处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