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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团总支

发布时间: 2014- 05- 27 15: 11浏览次数:
一、护理系团总支简介  
护理系团总支是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和护理系党总支双重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团总支凝聚力,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团总支负责对广大团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从团员切身利益出发,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原则,为提高青年团员的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使我系青年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奉献意识,勇于拼搏,勇于创新,有理想、有知识的高素质人才。
团总支现有团员1259名,44个团支部,专职团干部1名,学生团干部8人,下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社团委员。
二、护理系团总支成员简介
团总支书记:  李华(辅导员)
团总支副书记:张焕青
组织部部长(委员):  陈哲能

文艺部部长(委员):  杨喆翔

宣传部部长(委员): 唐梦欢
社管中心主任:杨丹丹
各部门职责 
书记:负责和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团总支大会,及时传达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听取各部门、支部的工作汇报,落实下层团组织的工作,向校团委汇报团总支工作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加强团总支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干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关心团干部、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挥团干和委员的作用,维护团总支的集体领导和团结。全面协调团总支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定期集中各团干进行经验交流,抓好团总支自身建设工作。全面掌握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与指导。
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 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及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协调和指导。同时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加强与学校团委、学校学生会及相关单位的联系。
组织委员:定期召开支书例会,收集各支部反馈意见,传达上面有关信息。定期指导各支部召开主题团会,并安排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各支部开展好每学期的特色团日活动,加强支部内部交流,增强支部凝聚力。做好每年的团内评优工作,主要包括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在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协助其他部门共同把活动做好。
宣传委员:围绕系部学风建设、配合系党总支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宣传和引导,做好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各级团组织的宣传管理,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探索、研究团的宣传工作的新规律和新理论;利用展板、横幅、海报等形式宣传党、团的政策和学校的重大活动;负责有关海报、展板、横幅及活动舞台背景的设计及制作。
文艺部委员:配合党团组织的思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团员的课余活动。组织搞好一年一度迎新晚会和5·12护士节系列活动以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各类活动等。 
社团部:认真及时的完成团总支、校团委、学生会以及社团管理中心下达的任务。与学生会各部成员以及各社团负责人保持联系、充分协调和调动其积极性,以便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负责审批各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各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和活动情况汇报。负责对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进行审核批准,并上报学校。对学生社团拟聘请的业务指导单位和业务指导老师进行资格审查及学生社团的财务检查。
四、相关工作介绍
(一)思想工作 护理系团总支针对护理系学生专业的特点,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素质扩展教育。
(二) 团费收缴工作 每位团员按照每月0.15元缴纳团费
(三) 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每周按时召开团总支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安排下一周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做的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成绩。
(四) 规范团干工作程序,抓好推优工作质量 
1、规范团支部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发展新团员,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3、以推优为契机,加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五) 加强对学生会,充分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的作用,延伸团工作的手臂。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完善学生社团的申请、登记、注册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团骨干的教育培养和管理,活跃社团,充分发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六) 支部推优工作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一项重要职责,是共青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推优”程序,保证“推优”质量,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办法:
1、“推优”原则
(1)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要以团员平时表现和群众评价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对我系广大团员在日常表现中进行考核,在考核后进行推荐,坚持“推优”工作与团员日常管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团支部按一定比例提出“推优”候选人,“推优”评议小组按比例核定“推优”对象,但“推优”对象不搞支部内平衡,坚持按条件“推优”的原则。
2、“推优”的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切实保证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2)团结和联系群众,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于为集体做公益好事;
3)能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在“八荣八耻”方面是非分明,起带头作用;
5)组织纪律性较强,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6)接受任务态度好,能认真执行和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上一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达到全班中等及以上,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8)上一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
9)所有“推优”对象必须经过校或系党课培训并成绩合格;
(10)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
3、“推优”的方法与步骤
(1)成立由系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成员和学生党员组成的系“推优”评议小组。
2)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优”评议小组部分成员根据分工出席支部大会,介绍推优的原则、条件、程序及安排。各团支部按照“推优”条件,以票选形式提出不超过支部团员数的30%的“推优”候选人,并上报“推优”评议小组。
3)“推优”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评议。评议实行量化制,满分100分,采取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护理系“推优”候选人评议表)进行评议产生,“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辅导员评议”权重分别为0.4、0.3和0.3,用公式表示为: 
“推优”候选人评议总分=所在班级部分学生评议总分×40%+班主任评议总分×30%+辅导员评议总分×30%。
其中学生评议成员由“推优”评议小组对“推优”候选人所在班级随机抽取不少于10名的学生(不包含“推优”评议小组成员和“推优”候选人)组成。
4系团总支对“推优”候选人测评总分进行汇总,然后根据我校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我系党总支组织发展工作要求,并结合评议结果,“推优”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推优”对象(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全系团员总数的10%)。
5通知各团支部填写支部“推优”推荐表,团总支汇总后,向系党总支推荐。
6“推优”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两次,“推优”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期。一学期内未被党组织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推优”对象,必须重新经过“推优”才能推荐给党组织。
7)三年级学生的“推优”工作在实习前进行,“推优”方法与步骤不变,“推优”人数约为全年级团员总数的20%。
五、换届工作
(一)系团总支任期三年,系学生会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必须召开团代会和学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届中可召开增补会议进行个别调整。
(二)召开团代会和学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前,必须提前两周以上向同级党组织及相应的上级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经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一般多于应选人数的20%。
(三)团总支和学生会组织换届选举或调整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把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系党总支及相应的上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经书面发文批复同意后方可任职。
六、本实施细则由系团总支及其产生的系学生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