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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16- 12- 09 14: 40浏览次数: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6名。详见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一天(周六)。

  招聘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区卫生计生局组织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卫生计生网、浙江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有意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报名。

  3、报名材料:《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荐书、《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贴报名表)。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对象确定

  1.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并根据《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附件3)进行打分。由区卫生计生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打分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得分确定面试对象。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比例,但不得少于1:2。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后,于12月10日下午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

  1.面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具体教室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于12月10日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

  (一)资格复审。2017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纳入到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人才津贴政策。人员聘用后且符合下列条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别发放1.5万元人才津贴。

  2.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

  3.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 未在2017年7月30日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须提供学位证书);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研究决定。

  1.2017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计划表

  2.2017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报名表

  3.2017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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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