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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护理学院本科生“双导师制”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06- 28 11: 03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四个引路人”要求,做好学生的良师益友,并激发本科生学习热情,夯实专业基础,帮助他们做好自身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确保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护理学院决定在2016级护理本科学生中推出双导师制,暨为2016级护理本科生配备校内及附属医院组成的“1+1双导师”。现面向全校及附属医院选聘导师。

一、导师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潜心教书育人、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选聘范围

(一)目前在护理学院工作的教职工;

(二)校内其他部门曾在护理学院工作过、熟悉护理学院情况的教职工;

(三)附属医院护理部在编教师。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担任导师的教职工向护理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于2017年9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754345606@qq.com  联系人:胡晓燕  0571-87692698;

(二)学院对所有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向全体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三)根据师生双向选择结果确定最终导师人选并由学院颁发聘书。

            

                                    护理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