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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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8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 2018 〕112号)和《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医〔2017〕14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学生自由组合组成项目团队,每生限参加1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毕业年级的学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
2、申请立项的项目要求创新性、实践性强,研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预期效果良好,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3、“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成员需为本科生),可以优先考虑立项。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需同时提供项目进展情况。
4、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且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1-2年。
5、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不能正常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不能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为15项。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不做名额限制。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依照《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项目立项推荐工作。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填写《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2)或《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3)或《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4)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填写评审意见,向学校推荐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填写《2018年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3.各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上报。
四、材料提交
立项材料(附件2~附件5)请于5月2日前送交创新创业学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邮箱: hzyxycxcyxy@163.com 。联系人:杨悦;联系电话:2786(614992)
五、项目评审
学校拟于5月4~9日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PPT进行汇报,限时6分钟。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18年度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